披頭四(The Beatles)的專輯《佩珀中士的寂寞芳心俱樂部樂隊》(Sgt. Pepper’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)成為一個時代的象徵——那是一個將迷幻文化推向主流的年代。人人都想進入〈鑽石天空中的露西〉(Lucy in the Sky with Diamonds)的世界,於是藥物前所未有地滲入藝術文化之中。不過,當然,藥物對文化的影響早在 1960 年代之前便已存在。
薩爾瓦多・達利(Salvador Dalí)曾有一句廣為人知的話:「我不吸毒,我就是毒品。」這並不是一句反毒宣傳,而更像是一種自我頌揚。他某種程度上是在宣稱,他的作品本身就能引發如同藥物所帶來的異樣感知狀態。今日作品中所描繪的頹廢派作家夏爾・波特萊爾(Charles Baudelaire),則在其著作《人造天堂》(Les Paradis Artificiels)中探討藥物如何可能幫助人類建構一個理想世界。
其他思想家與藝術家也意識到藥物的力量。弗里德里希・尼采(Friedrich Nietzsche)曾以鴉片治療偏頭痛與噁心,學界至今仍在討論這是否對其思想有所影響。尚-保羅・沙特(Jean-Paul Sartre)則注射麥斯卡林(mescaline),試圖更深入理解意識——結果接連數週陷入偏執,甚至以為自己被巨大的龍蝦追逐!而在法國波希米亞文化中,苦艾酒(absinthe)極為盛行:埃德加・德加(Edgar Degas)、保羅・高更(Paul Gauguin)、文森・梵谷(Vincent van Gogh)、亨利・德・土魯斯-羅特列克(Henri de Toulouse-Lautrec)、波特萊爾等人都曾將其視為靈感來源。
甚至連柏拉圖(Plato)也曾參與古希臘的厄琉息斯秘儀(Eleusinian Mysteries)——一種神祕宗教儀式,參與者會飲用一種名為「基刻翁」(kykeon)的致幻飲品。柏拉圖在談及這段經歷時寫道:「作為入會者,我們得以目睹那些完美、純粹、寧靜且喜悅的幻象;在純淨的光中,我們自身亦是純粹的,不再被我們隨身攜帶、稱為身體的這個囚籠所束縛。」這或許正是心靈與身體二元論的源頭——這一觀念後來從基督教到笛卡兒(René Descartes)「我思故我在」的論述中反覆出現。致幻劑與麻醉品在歷史上的普遍存在,甚至讓人不禁懷疑:藥物是否在某種程度上構成了西方哲學的基石?
諾曼・奧勒(Norman Ohler)的著作《全面迷醉》(Der Totale Rausch)探討了納粹德國時期對藥物的廣泛使用,其中甲基安非他命的濫用尤為驚人。當時名為「派維汀」(Pervitin)的甲基安非他命被家庭主婦與工人普遍使用,以支撐日常生活,而且可以在無需處方的情況下購得。1925 至 1930 年間,僅德國一國就生產了全球 40% 的嗎啡。
那麼,我們今天所使用的各種藥物又該如何看待呢?或許並非人人都沉迷於可卡因,但抗憂鬱藥、酒精與咖啡因呢?為何這些物質在社會上被廣泛接受,而其他較輕的藥物卻遭到排斥?
我自己其實有一種帶點偏鋒的好奇心,雖然也清楚實踐起來將會十分危險:如果允許運動員使用增強表現的藥物來參賽,我們是否能看到人體(即便是「人工」加持下)究竟可以達到怎樣的極限?當然,這可能會帶來災難性的後果,但這個問題,確實令人忍不住思考……
— 阿圖爾‧德烏斯‧迪奧尼西奧(Artur Deus Dionisio)